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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化能源: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9-04-11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9-03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内容:

    本协议属于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
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具体合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本协议属于意向性合作协议,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不构成
重大影响。

    公司现有氯碱装置部分富余氢气资源,一直有对外销售业务。目前公司对外
销售氢气 2018 年利润占比为 1.94%,公司目前氢气下游客户主要为化工企业,不会
对公司业务结构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目前尚未开展氢能源应用业务,相关技术、人员储备有待进一步提升。
本次仅为战略性合作意向,后续合作进展需根据具体合作项目审批及实施进程决定,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合作项目,目前尚未取得政府的审批文件,该事项存在不
确定性。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与国投聚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聚力”)共同签署
了《国投聚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国投聚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647V 室

    营业期限:2017-09-28 至 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祁榕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8,655.36 万元,负债总额 2,103.78 万元,
净资产 6,551.58 万元,2018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6,357.16 万元,净利润 2,806.7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4.31%。

    国投聚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投资协会国
有投资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共同发起的私募股权投资并购基金的管理人,其所管理
的国投聚力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聚力基金”)采用有限
合伙形式,目标规模 500 亿元,一期募集规模 100 亿元,存续期 10 年。聚力基金拟
通过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以直接股权投资、专项子基金等投资手段,坚持“为
美好生活补短板、为新兴产业作导向”,关注产业资源整合,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造,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实现国有资本民营资本资源优化共同发展。

    关联关系:国投聚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协议为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根据《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
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
程序。




    二、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国投聚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聚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着眼于双方战
略发展需要,在环保能源、化工新材料等领域最大限度地获得竞争优势,经友好协
商达成本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原则和目标

    双方本着“立足长远、平等互利、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合作原则,在参与
并购基金和发展能源化工产业等方面开展多方面、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充分利用双
方资源优势和项目平台,推动双方业务提升发展,不断拓展合作空间,实现相互促
进、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合作目标。

    二、合作内容

    (一)国投聚力愿意成为嘉化能源的战略股东,与嘉化能源共同发展。

    基于对嘉化能源前景的看好,国投聚力愿意成为嘉化能源的战略股东,致力于
和嘉化能源共同发展。

    (二)双方在氢能源领域进行合作

    双方充分发挥各自在能源化工和金融投资等领域的优势,依托嘉化能源的氢气
供应优势,完成以液氢工厂为核心的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站的区域基础设施综
合解决方案供应商。借助国投聚力政府背景资源,依托长三角地区的区位优势,为
该区域公交车、物流车等车辆提供氢燃料电池整车领域的解决方案,并加快当地加
氢站的建设和投产,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节能环保的贡献,然后将成熟的产业模式
向其他省市复制拓展。

       (三)双方在页岩气分离和加工领域进行合作

       双方计划在页岩气精细化分离和深加工业务进行合作,拓展多元化制氢的路
径,为其氢能源产业链业务发展提供丰富的能源支持。同时双方在嘉化能源原有产
业链基础上探索上下游延伸的布局,为嘉化能源未来布局高附加值材料打下良好基
础。

       (四)双方共同成立产业基金,布局在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
的深入合作

       1、国投聚力与嘉化能源探讨共同设立产业基金,以进行优质能源化工项目的
投资,投向包括氢能储氢、加氢站等氢能基础设施以及燃料电池整车领域等类型企
业,项目投资比例和金额根据项目具体商定。

       2、在符合国投聚力和嘉化能源投资标准前提下,国投聚力积极参与投资嘉化
能源或其关联方推荐项目,项目投资比例和金额根据项目具体商定。

       3、基于国投聚力具有产业投资和基金运营专业经验,嘉化能源在能源和新材
料产业运营方面具有优势,并且有充裕资金整合产业及行业资源,双方可以共同组
建能源和新材料专项子基金、或各自直投方式,联合国投委会员单位投资公司开展
能源和新材料产业投资。

       (五)其他业务合作

       在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前提下,在其他业务领域双方均可以本着互惠互利、优势
互补及本协议所约定之合作原则积极参与考虑与对方进行合作。




       三、战略合作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属于意向性合作协议,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不构成重
大影响,但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
       双方本着“立足长远、平等互利、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合作原则,在参与
并购基金和发展能源化工产业等方面开展多方面、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充分利用双
方资源优势和项目平台,推动双方业务提升发展,不断拓展合作空间,实现相互促
进、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合作目标。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
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具体合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公司现有氯碱装置部分富余氢气资源,一直有对外销售业务。目前公司对外销
售氢气 2018 年利润占比为 1.94%,公司目前氢气下游客户主要为化工企业,不会对
公司业务结构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目前尚未开展氢能源应用业务,相关技术、人员储备有待进一步提升。本
次仅为战略性合作意向,后续合作进展需根据具体合作项目审批及实施进程决定,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合作项目,目前尚未取得政府的审批文件,该事项存在不
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国投聚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战
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