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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化能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0-02-06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杨雪律师、李爱清律师出席公司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浙江嘉化能
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本所律师审查,2020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作出了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
了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已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2 月 5 日下午 13 点 30 分在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
海大道 2288 号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 号办公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建忠先生主持。
    3.本次股东大会系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0 年 2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2020 年 2 月 5 日)的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时间安排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通知及公告一致。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册及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表决及通
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0 人,代表公司股份 671,403,29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61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上述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发行规模;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4)债券期限;
       (5)债券利率;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7)转股期限;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11)赎回条款;
       (12)回售条款;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5)向原 A 股东股东配售的安排;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7)募集资金用途;
       (18)担保事项;
       (19)募集资金存款;
       (20)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3. 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
关承诺的议案》;
    8.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会议通知
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没有新增、否决或修改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计算。


    1.现场投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会议
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束后,公
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


    2.网络投票:本次大会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
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机会,网络投票结束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
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权总数和统计数。


    (二)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2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4 债券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5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同意668,379,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93%);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47,413,728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7 转股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11赎回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12回售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15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668,379,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93%);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47,413,728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17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668,379,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93%);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47,413,728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18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19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情况:同意668,379,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93%);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47,413,728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20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9、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20年至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1,403,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6,408,747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