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部分股权激励股票第三次解锁的 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部分股权激励股票 第三次解锁的独立意见如下: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部分股 权激励股票第三次解锁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未出现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公司经营业绩满足股权激励股票第三次解锁的条件。 3、股权激励对象及其绩效考核满足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的条件。 我们同意该部分股权激励股票第三次解锁在规定时间内实施。 独立董事:李援朝、王迁、薛爽 2018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