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部分股权激励股票第三次解锁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我们对公司部分股权激励股票第三次解锁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及本次解锁的三名激励对象均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三次 解锁的条件,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追溯调整后的已到解锁期 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0%,即 574,517 股,同意该部分股权激励股票第 三次解锁。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