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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利洁能: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19-01-0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亿利洁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于2018年10月23日至25日、2018年11月20日至23日、
2018年12月29日对亿利洁能进行了现场检查(以下简称“本次现场检查”),现
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王粹萃、谢胜军
    (三)现场检查时间:2018年10月23日至25日、2018年11月20日至23日、2018
年12月29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王粹萃、谢胜军、张建梅
    (五)现场检查主要方式:查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三会会议文件;实地察
看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场所;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收支情况;查阅募集资金使用
对应的合同等文件;查阅公司内部审计文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
谈。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1、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亿利洁能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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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和内审部门的内审报告等文件。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完
善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2、三会运作情况
     保荐机构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沟通,并查阅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通知、议案、决议及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经检查,保
荐机构认为:亿利洁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规
定,会议资料保存完整,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文件经出席会议董事或监事签名
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三会文件,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
进行对比与分析。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保荐机构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沟通,并查阅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资料。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
未发现亿利洁能资产完整性及人员、机构、业务、财务的独立性存在重大缺陷,
亦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亿利洁能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核对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相应的银行存款
日记账,并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相应的合同、发票等文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的情况。经检查,保荐机构
认为:受市政规划调整、园区招商未达预期和园区热力需求未达预期等多种因素
影响,亿利洁能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没有达到前期计划的进度;未发现亿利洁能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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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未发现亿利洁能存在其他严重违反《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沟通, 并检查公司章程
等内部控制等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对外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经检
查,保荐机构认为:亿利洁能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
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未发现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存在重
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沟通,查阅公司重大合同
和定期报告,了解近期行业、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经检查,保荐机
构认为:亿利洁能经营模式、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未发现亿利洁能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本
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在公司的配合下,保荐机构顺利完成了此次现场检查。亿利洁能能够按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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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度的要求,通过健全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以建立公司治理的长效机
制。经检查,保荐机构未发现公司存在需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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