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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港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 2019-025 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
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
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变更日期
    公司为境内上市企业,根据规定,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1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
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审议程序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
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
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
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
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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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
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
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
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可使公司会计政策更加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
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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