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九: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30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 2020-007 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今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临
2020-009 号公告)。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的要求,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
准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
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可使公司会计政策更加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