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的公告2018-07-12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18—02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
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营销”)为满足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公司
融资结构,保证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联合营销与博泰正世(北京)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博泰正世投资基金”)开展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
融资业务。联合营销将持有的对公司 2 亿元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给博泰正世投资基
金,同时博泰正世投资基金发行不超过 1 亿元私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募集金额用
于支付本次应收账款收益权受让款,期限 12 个月,到期后由联合营销按照合同约定
金额回购本次转让的应收账款收益权。
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以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的议案》,同意联合营销与博泰正世投
资基金办理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业务。
以上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博泰正世(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主体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四区 2 号楼 2 层 09-11 单元(园区);
4、法定代表人:李卫雄;
5、成立日期:2018 年 5 月 8 日;
公司与博泰正世(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
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18—027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是联合营销合法享有、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对公司应收账款
收益权,应收账款真实、有效,无瑕疵。
本次交易标的转让价格不超过 1 亿元,最终以博泰正世投资基金发行私募基金
产品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四、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计划主要内容
转让标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收益权。
转让债权金额:不超过 2 亿元。
转让期限:12 个月。
退出方式:按照约定的金额到期回购。
溢价金额: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及转让期限协商确定。
增信方式: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
公司为联合营销的到期回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对公司的影响
联合营销本次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业务有利于拓展融资渠道,盘活
账面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有利于联合营销资金周转和业务运营,本次董事会
一致同意联合营销办理上述融资业务。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