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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钢股份: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 2019—04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钢股份”)于2019年4月

29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2017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京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公告》(临

2019-040)、《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公告》(临2019-041)、《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主办券商华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1,126.5万份

    3、行权人数:37名

    4、行权价格:3.05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7、行权安排:行权截止日为 2020 年 4 月 13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

(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规定的行

权窗口期确定行权日,由公司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股份登记相关手

续。

    8、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1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   占授予时股本总额的
   姓名                 职务       行权数量(万份)
                                                            的比例(%)          比例(%)
黄一新        董事长                              135                 3.35               0.034
祝瑞荣        总裁、副董事长                      114                 2.83               0.029
姚永宽        董事、常务副总裁                 64.5                   1.60               0.016
钱顺江        董事                                48                  1.19               0.012
余长林        副总裁                              48                  1.19               0.012
朱平          副总裁                              48                  1.19               0.012
林国强        副总裁                              48                  1.19               0.012
常建华        副总裁                              39                  0.97               0.010
徐林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48                  1.19               0.012
楚觉非        总工程师                            18                  0.45               0.005
邵仁志        副总裁                              30                  0.74               0.008
徐晓春        副总裁                              30                  0.74               0.008
梅家秀        总会计师                            30                  0.74               0.008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426                10.56                0.108
骨干(24 人)
合计 37 人                                  1,126.5                  27.92                0.284

             9、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

       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

       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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