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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10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 2019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提名和聘任楚觉非担任公司副总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2、审阅楚觉非的简历等资料后,我们认为:楚觉非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楚觉非担任公司副总裁。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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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传明                     应文禄                  王翠敏




                                                   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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