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建设:关于子公司与上海浦发御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5-15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19-030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上海浦发御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合同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金额:人民币 2,763.3376 万元。
●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的日常经营。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上海
浦发御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763.3376 万元;与其
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64,653.7714 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 年 2 月 23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
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列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议程。
2018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委员张延红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018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延红女士对
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
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保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稳定,降低经营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
1
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
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我们对浦建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
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浦建
集团”)将参与关联方的公开招标项目金额约 300,000 万元,该类项目的招投标结果可能导
致关联交易,因此预计浦建集团通过参与公开招标可能导致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预计可能参与其项目公开招标的关联企业包括常熟浦发第二热电能源有限公
司、上海心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鉴韵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合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
单位。具体招标项目、招标金额、中标方由招标方最终确定,相关预计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经参与公开招标,浦建集团中标北蔡镇老集镇“城中村”改造项目旧房拆除工程,该工
程发包人为上海浦发御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浦发御湾”),中标价为人民币
2,763.3376 万元。
近日,浦建集团与浦发御湾就上述工程项目签署了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763.3376 万元。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浦发御
湾发生关联交易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763.3376 万元;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别的关联
交易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64,653.7714 万元;合计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浦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浦发御湾为
2
浦发集团控股子公司,浦建集团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发御湾与浦建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浦发御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绿科路 90 号
法定代表人:张毅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 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94,992 95,000 0 0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
工程名称为北蔡镇老集镇“城中村”改造项目旧房拆除工程,工程地点为上海市浦东
新区北蔡镇老集镇。
(二)定价原则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专业工程发包,中标价按照国家、上海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
关工程造价的现行文件和规定,根据承包人的综合实力进行竞争报价。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主体:
3
发包人:上海浦发御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北蔡镇老集镇“城中村”改造项目旧房拆除工程
(三)工程内容:列入该拆除工程范围内各种建筑物拆除,依照总平面图及建设单位所
表明的建(构)筑物拆除至地坪标高;建筑垃圾外运及处置;场地平整;拆迁过程场地管理;
门窗封堵等。
(四)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2,763.3376 万元,其中包含拆除费用 2,408.7376
万元,门窗封堵费 354.6 万元。
(五)付款方式:(1)拆除费用:项目进场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按合同
金额支付 10%预付款;拆除工程量完成 50%后,乙方上报已完成实物量预算报表,经现场工
程监理确认报送甲方书面审核确认完成后,支付工程款直至合同金额的 40%;乙方完成全部
拆除清运工作并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 80%;工程竣工验收且跟踪审计完成
后,付至审计金额的 95%;政府审计结束后一次性支付工程尾款。(2)门窗封堵费:按年
付款,付至全年门窗封堵费的 95%;所有拆除工程竣工验收,且政府审计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工程尾款。
(六)合同生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交易对象,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本公司的日常经营,未损害
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未损害本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六、备查文件
4
(一)中标通知书;
(二)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