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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浦东建设:关于发起设立上海张江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9-12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19-047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起设立上海张江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
发起并出资设立“上海张江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实际工商
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张江科创基金”或“基金”)。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
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
定性。
    2、张江科创基金募集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5.01 亿元(以实际募集规模为
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5 亿元。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
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
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
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3、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
合同文本为准。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
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4、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发起并出资设立张江科创基金预计对公司 2019 年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不存在重大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设立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合作投资事项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和张江科学城的建设,发挥国有基石出资人的引导作用,

                                      1
    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
    以现金货币方式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5 亿元,发起设立张江科创基金,资金来源为
    本公司自有资金。
         张江科创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形式设立,募集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5.01 亿元,
    基金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基金合伙人及出资情况表

                                                               认缴出资额
                  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方式
                                                             (万元人民币)

上海张江浩珩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   普通合伙人
                                                                   100           货币
                                                 (GP)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货币
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50,000          货币
                  伙)                           (LP)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货币
               其他社会资本                                  50,000~100,000     货币
                  合计                               200,100~250,100            货币


       (一)奚永平先生现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奚永平先生现担任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因奚永平先生的任职关系,本公司与上海张江高科技
    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上述事项已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9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该事
    项可申请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按照有关规
    定完成相关豁免程序。
       (三)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
    企业名称: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632162
    成立日期:1996 年 4 月 18 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樱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4,868.955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 200 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公司受让地块内的土地开发与土地使用权经
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商业化高科技项目投资与经
营,设备供应与安装,建筑材料经营,仓储投资,与上述有关的有偿咨询业务,
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 2018 年末,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主要财务数
据:总资产为人民币 196.6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87.64 亿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1.4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
民币 5.44 亿元。


    三、 除关联方外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6FJ46
   成立日期:2019 年 4 月 8 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东鑫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枢菁)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550,100 万元
   合伙期限:2019 年 4 月 8 日至 2029 年 4 月 7 日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二层西区 231 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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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金基本情况
    (一)名称:上海张江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二)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三)基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50,100 万元(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四)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张江浩珩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筹)
    (五)上海张江浩珩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拟作为张江科创基金
的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将由本公司联合上海东鑫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上海张江浩珩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170 万元,上海东鑫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出
资人民币 340 万元、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490 万
元。
    (六)基金出资情况及出资规模: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5.01 亿元,所
有合伙人出资方式均为现金货币出资。
    (七)投资目标:将重点关注聚焦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
及医疗器械、智能制造等行业领域内的科技创新企业。
    (八)基金期限:投资期 4 年,管理退出期 3 年,延长期 2 年(合伙人大会
同意),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 9 年。
    (九)管理费:投资期内的年度管理费率为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 2%,管理退
出期及延长期内为未退出项目投资成本的 2%。
    (十)管理模式: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设委员 7-8 人,决策
基金的投资和退出方案。
    (十一)收益分配:来源于投资项目所得到可分配现金按照返还实缴资本—
优先回报分配—超额收益分配的顺序进行分配。
    (十二)退出机制:通过上市、并购、管理层收购、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
其他投资者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4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整合利用各方优势,发掘投资机会,
通过专项投资和市场化管理,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及效率。本次投资对公司的
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
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揭示
    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
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
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
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
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
同文本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设立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9 年第六次会
议和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无关联董
事需回避表决,9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署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此项交易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证监会、交易所等的监管要求,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关联交易
金额(含本次)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7 条,本次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豁免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5
组。


       八、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累计关联交
易金额(含本次)为 90,170 万元,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


       九、备查文件目录
    (一)浦东建设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起设立上海张江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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