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部分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参加了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现就补选部分董事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 社会兼职等情况后做出的,被提名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的要求,具备董事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相关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 合法合规。同意提名杨明先生、陈怡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宋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