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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羚锐制药: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03-10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临 2018-010 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召开
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预案》,相关公告已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该回购预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3 月 9 日召开
的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本
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 元/股,预计
回购股份不超过 33,333,333 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
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用作股权激励计划、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
具体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天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河南省新县城关解放路 59 号羚锐集团
   2、申报时间:2018 年 3 月 10 日-2018 年 4 月 23 日(工作日上午 9:00 至
下午 16:00)
   3、联系人:叶强、毛改莉
   4、联系电话:0376-2973569
   5、邮箱:gsbgs@lingrui.com
   6、其它:
   (1)以 EMS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
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