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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羚锐制药:关于尚未实施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18-06-16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临2018-034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尚未实施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的方案于 2018 年 3 月 9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拟以不超过 3 亿元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9 元/股(2017
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 8.85 元/股),预计回购的股
份不超过 33,898,305 股。
    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着力进行各项回购准备工作,聘
请法律顾问对回购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
公告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公司定期报
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鉴于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回购公司
股份相关议案以来,公司公告了收购控股子公司羚锐生物药业部分股权、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同时在此期
间股价趋于稳定,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将遵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规定,按照公司股份回
购方案,在回购价格不超过 8.85 元/股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程序,
同时将依据回购相关法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