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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羚锐制药: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2019-030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吴希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634,760 股,持股比例为
       0.108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吴希振先生计划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
       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158,69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71%,减持价格为
       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                                   其他方式取得:515,000 股
吴希振                                     634,760       0.1082%
                   级管理人员                                       非公开发行取得:119,760 股
            注 1:上述持股比例以公司总股本 586,449,138 股计算。
            注 2:其他方式取得股票为股权激励所得及该部分股票因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过去 12 个月内无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数量(股)     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1
吴希振   不超过:     不超过:                     2019/6/12 ~   按市场     其他方式      个人原因
                                 竞价交易减
         158,690 股   0.0271%                      2019/12/8      价格       取得
                                 持,不超过:

                                 158,69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吴希振先生可能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
     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
     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
     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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