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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羚锐制药:独立董事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独立意见2020-02-20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河南羚锐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仔细
阅读和核实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合法合规性以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需求的基础上,鉴于公司现金流充裕,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
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就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
策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本金的资金进行短期投资,上述额度内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




    独立董事 :王桂华      赵怀亮       王鹏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