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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舜天: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 2017-013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
事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由 3 位监事参与表决,实际 3 位监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


    本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监事会已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7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书面审核,现发
表如下意见: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由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经提交公司八届十
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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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经
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要求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
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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