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江苏舜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6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作为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着公平、公
开、公正的原则,在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听取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
有关人员的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对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事项作如下专项说明
并发表独立意见: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7,715.54 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
的 4.22%,全部是为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如下:


    1、公司为江苏舜天行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行健公司”)、江苏
舜天力佳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力佳公司”)、江苏舜天信兴工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舜天信兴公司”)三家控股子公司在中行江苏分行各提供 700 万
元、150 万元、45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担保,许可上述三家子公司在额度
内办理结算融资业务,包括贸易融资、保函及资金业务。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额
度的主债务人,公司对上述舜天行健等三家控股子公司使用其授予额度进行监督
和记录,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承担其使用结算融资额度的责任和
后果,承担连带还款义务。本报告期末,舜天行健公司使用额度 414.54 万元,
舜天力佳公司、舜天信兴公司使用额度 0 元。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舜天信兴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舜天(香港)有限公司
向银行分别申请不超过1,500万元、17,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截至本报告期末,舜天信兴公司使用额度为0元,舜天(香港)有限公司使
用上述额度为7,300万元人民币。


    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上述担保外,
                                   1
无其他对外担保,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我们认为: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
营和贸易业务的需要,为正常担保行为,不会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影响。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友梅、吕伟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