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7-12-12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董事会换届
选举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了解相关情况的
基础上,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提名程序和拟任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
审查,认为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
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二、经审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履历,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
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
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选举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赵秀芳 王学明 孙广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