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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恒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08-10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大恒新
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且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在一定额度内,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或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一年以内)的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


         赵秀芳                孙广亮                周国华




                                                       2018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