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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阳信通: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2017-12-14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17-07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涉及资产交易的重大
事项,且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亿阳
信通,证券代码:600289)已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起停牌,并于 10 月 10 日进入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程序。停牌期间,公司按照项目进展情况发布了相关公告。2017
年 12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正在接受中
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
项。2017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背景、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电信运营商以及交通、广电、能源、政府、金融、铁路等
行业提供信息化支撑系统建设与服务,同时,为了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水平,公
司也加大在智慧城市、大数据、信息安全、网络优化服务等领域的市场拓展力度,
力求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探索新的可持续增长的业务领域和盈利空间。
    2017 年 5 月至 8 月,公司曾筹划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因客观原因
未能成功。在公司承诺期满后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继续筹
划新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拟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尽快地扩大公司
生产规模,促进优质资源的有效整合,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持续
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方案介绍
    1、交易对方类型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独立第三方公司 100%的股份。交易对方与本公司没
有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目标公司股权,本次交易不
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相关方在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期间所做的工作:
    (一)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做的工作
    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
的各项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寻找与公司业务、产品相关的并购标
的,公司加大了与相关中介机构的沟通,寻找和接洽合作的并购目标,期望通过
收购兼并的方式来提升公司的业务成长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的盈利能力。
    2017 年 9 月 25 日—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与相关各方协商确定筹划重大
事项,沟通了整体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初步确认合作方案。期间公司发布了《亿
阳信通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
    2017 年 10 月 10 日—12 月 12 日,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公司,并组织会计
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审计、
评估、法律及相关尽职调查准备工作,并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多次与目标公
司沟通,达成并购意向,与标的公司签署了相关框架协议。
    (二)已经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
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因筹划涉及资产交易的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已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起停牌,公司发布《亿阳信通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7-045)。
    2、经与有关各方研究和论证,确定本次筹划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亿阳信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
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发布《亿阳信通购买
资产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26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7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发布《亿阳信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前股东情况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1)。
    3、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
动,2017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 》,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发布《亿
阳信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经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26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
不超过一个月。
    4、公司在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中,因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纠纷涉及到公司,2017 年 12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7]26 号)。2017 年 12 月 9 日,
公司发布《亿阳信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能面临终止的风险提示公告》(公
告编号:2017-071)。


    三、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7]26 号),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正接
受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的规定,公司目前已经不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资格),因此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已面临法律障碍,有终止的可能。
    同时,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主要股东对标的资产的估值产生分歧,难以达成一
致意见。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及目标公司沟通,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筹
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终止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
经营、未来发展造成影响。公司将继续按照四轮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核心竞
争力,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承诺
    公司将于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后,按照上交所有关规定在
10 个交易日内组织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
告后的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对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
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为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交易各方的利益,同
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事宜系经综合考虑并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七、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组织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公司
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之后,公司
将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计划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同时披露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公司对公司股票停牌期间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长期以来
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
关注后续公告,并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