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仪电气: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苏州瑞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公告2017-07-28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 2017-078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苏州瑞华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仪投资公司”)拟将其持有的苏州瑞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6,000 万元
的财产份额(其中:已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实缴 2,400 万元)转让给银河电子
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本次转让价格按照华仪投资公司
实际缴纳的金额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40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苏州瑞华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瑞华创业投资基金”)的 6,000 万元
的财产份额(其中:已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实缴 2,400 万元)转让给银河集团。
本次转让价格按照华仪投资公司实际缴纳的金额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400
万元。本次转让后, 华仪投资公司将不再持有苏州瑞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财产份额。
(二)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
公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
次转让事宜已经苏州瑞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大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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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8 月 20 日,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住所为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动漫)产业园 5 楼 519 室,法定代表
人为顾革新,经营范围为对信息产业、软件行业、广播电视行业、机械行业、生
物工程、医疗文教行业的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
元器件、集成电路、建筑材料购销。
银河集团股东均为自然人股东。银河集团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主要进
行股权投资及股权管理。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银河集团的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675,892.49 万元,
净资产为 356,202.54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98,342.02 万元,实现净
利润 30,561.90 万元。(数据来源于银河集团的 2016 年度合并报表)
三、交易标的情况
1、名称:苏州瑞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3、投资人情况及投资比例
认缴出资
类型 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额(万元)
普通合伙人 江苏瑞华创业投资管理限公司 货币 1,000 1%
有限合伙人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40,000 40%
有限合伙人 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10,000 10%
有限合伙人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10,000 10%
有限合伙人 浙江华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6,000 6%
有限合伙人 扬州永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货币 3,000 3%
有限合伙人 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 货币 30,000 30%
合计 100,000 100%
4、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瑞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6 日
6、合伙期限:2015 年 7 月 6 日至 2023 年 7 月 5 日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管理、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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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财务指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39,097.41 38,606.51
负债总额(万元) 305.11 0.11
净资产(万元) 38,792.30 38,606.40
2016 年度 2017 年 1-6 月
营业收入(万元) - -
净利润(万元) -702.17 -185.90
注:苏州瑞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6 年度财务报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9、本次转让已取得其他合伙人同意放弃优先受让的声明,并经全体合伙人
决议通过。
四、协议主要内容
2017 年 7 月 27 日,浙江华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
司签订了《苏州瑞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浙江华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本次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苏州瑞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6,000 万元的财产份额。其中:甲方已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实缴 2,400
万元),甲方尚未缴付的 3,600 万元,乙方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予以足额缴
付。财产份额转让后,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缴付义务。
3、转让价格:按甲方实际缴纳的金额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400 万元整。
4、违约条款:
(1)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予以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约定全
面履行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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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约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
就本条约定所不能赔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5、生效条件:自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退出江苏瑞华创业投资基金,本次交易从公司整体利益
出发,有利于公司回收资金、集中资源,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资
金整体安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转让价格按实际出资额转让,本次
交易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无影响。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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