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水股份: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5-02-11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编号:临 2015-013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2 月10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 人,实际参与
表决董事9 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2015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之有关的其他配
套议案,并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公开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信息。自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其他事宜披露后,本公司董事会、相关部门
以及中介机构一直致力于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各项工作。公司原预计按照上述方案实施成功后,公司对于天安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 16.18%增加到 36.30%,
成为单一第一大股东,并且公司在保险行业的未来竞争力以及盈
利能力将进一步得以提高。对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将奠定一个坚实
的基础。
通过保荐机构及律师对此次发行预案核查之后,发现预案在
实施过程中,由于监管政策的变更(《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发行
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问题的解答》2015 年 1 月 23
日发布),造成公司原定的主要投资者的资格需进一步完善备案
程序,从而导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难以依据已披
露的方案来完成。
此外,经公司自查,2014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发布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公告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三个月不会策
划发行股份等相关重大事项。该承诺涉及的主体及公司此后策划
的非公开发行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中对公司承诺的相关要求存在偏差。
基于前述考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宜,并取消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会筹划和实施前述事
项。待上述原因消除和承诺期届满后,公司将推进和实施非公开
发行事宜。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2 月 11 日开市起复牌,由此给投
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