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西水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5-05-20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审阅有关文件并经讨论后,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因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作如下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

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

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相关规定。

    3、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

状况均符合其相应的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郭予丰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苏宏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马俊峰为公司副总经理;聘

任田鑫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代瑞萍           赵晓光              王红英




                                 2015 年 5 月 19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