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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水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12-21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西水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
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我们事先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关于改聘
2016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并就相关事项向有关人员
进行了问询,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代瑞萍                          赵晓光                          王红英




                                            2016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