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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峡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9-01-26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 2019—003 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申请复议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复议申请人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涉案的金额:14,972.1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案尚在复议过程中,
本次复议暂不会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就北京中邮普泰移动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
邮”)、中邮普泰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普泰”)诉公
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波”)

系列合同纠纷案,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并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2018 年 12 月 25 日披露
了相关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 2018—056 号、临 2018—
076 号、2018—078 号公告)。因上述案件涉嫌供应链诈骗犯罪,深圳
恒波向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以下简称“罗湖分局”)报案控告,请

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近日,公司收到罗湖分局向深圳恒波下发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深公罗不立字【2019】00004 号),主要内容如下:深圳恒波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提出控告的深圳恒波被合同诈骗案,经罗湖分局审查认

为无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通知
书之日起七日内向罗湖分局申请复议。深圳恒波不服《不予立案通知
书》的决定,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向罗湖分局提出复议申请。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就本系列案件作出的民事裁定
书,该院认为本案涉嫌犯罪,决定将本系列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
理。就该院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事宜,深圳恒波及公司尚未接到

新的信息。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