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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琪酵母: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10-21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17-047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发生金额为人民
        币 1 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 年 3 月 14 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7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17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安琪酵母(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
香港)、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安琪融资租
赁(上海)有限公司、安琪酵母(俄罗斯)有限公司、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
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相关决议公告和议案
详细内容见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公司 “临 2017-004 号 ”、“临 2017-009 号”、“临 2017-016
号”公告。
    近期,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德宏)
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川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陇川支行)申请流动
资金借款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于安琪德宏经营发展需要,申请使用了人民


                                     1
币1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公司为安琪德宏同农行陇川支行本次使用的人民币1
亿元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没有超过公司此前预计的担保额度,
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

    2、代表:俞学锋

    3、注册资本:18,713.6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云南德宏州陇川县景罕镇

    5、经营范围:酵母及其深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6、与本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0.38%的股权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8,851.40                    62,751.19

   负债总额                    36,620.50                    41,416.18

   净资产                      22,230.90                    21,335.01

   营业收入                    35,697.21                    23,341.85

   净利润                      2,710.08                     1,911.1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川县支行
     2、主债权: 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正
     3、担保方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
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担保期限:2017 年 9 月 15 日至 2020 年 9 月 14 日


                                     2
       本次担保相关资金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均已签署,具体合同条款以协议为
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快子
公司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为安琪德宏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
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安琪德宏为公司绝对控股的子公司,
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权,且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
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现已发生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
也符合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 2017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也发表独立
意见,详见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全部系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 1 亿元、欧元 1500 万(包含本次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比例 6.62%。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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