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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迪苏: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3-21  

						公司代码:600299                                                公司简称:安迪苏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本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亦有英文版本。
     如中文版本与英文翻译版本有歧义,应以中文版为准。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Adisseo France SAS, Adisseo Espana
SA, Adisseo USA Inc, Adisseo Brazil Nutriao Animal Ltda., 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 安迪苏
生命科学制品(上海)有限公司, Adisseo Asia Pacific Pte Ltd.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8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控制、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税务管理、资金管理、固定
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研发流程、养老金、合并报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   健康、安全和环境(安健环)或者环境保护
     (2)   管理层在董事会的监督下建立授权与职责体系
     (3)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需经过恰当审批,从而能正确应用会计政策
     (4)   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及确认的完整性,对存货的合理估价,对资产的合理估价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本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
解答》(2011 年第 1 期,总第 1 期)的相关豁免规定:“公司在报告年度发生并购交易的,可豁免本年
度对被并购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未将 2018 年并购的 Nutriad Holding B.V.、LC
Indodry 和 LC Immo 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关的内部控制手册和测试底稿,安排内部控制自
评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净利润潜在      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    潜在错报金额介于人民币   潜在错报金额小于人民币
错报金额            人民币 0.84 亿元即 2018   0.42 亿元至人民币 0.84   0.42 亿元即 2018 年税前
                    年税前利润的 5%           亿元之间即 2018 年税前   利润的 2.5%
                                              利润的 2.5%至 5%之间
资产潜在错报金      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    潜在错报金额介于资产总   潜在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
额                  资产总额的 1%             额的 0.5 至 1%之间       额的 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发现高管,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从而对财务报表造
                         成重大影响;
                         机密信息泄露、未经授权的数据变更、数据泄露、系统硬件和软件系统的破
                         环,对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或者对当期财务报表造成重大错报;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的监督无
                          效。
重要缺陷            发生上述情形虽重要性水平未达到重大缺陷标准,但偏离了公司的控制管理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规定的缺陷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大于或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介于人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小于人
                  等于人民币 0.84 亿元即   民币 0.42 亿元至人民币    民币 0.42 亿元即 2018 年
                  2018 年税前利润的 5%     0.84 亿元之间即 2018 年   税前利润的 2.5%
                                           税前利润的 2.5%至 5%之
                                           间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由于不完善的管理从而给公司造成的重复发生的、严重的损失;
                       违法法律法规,从而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以往年年度的重大/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
                       不完善的决策程序,从而导致公司偏离战略目标,从而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
                       损失;
                       管理层的严重流失,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可能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缺陷。
重要缺陷               以往年度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或解释不合理的;
                       不科学的重大决策程序,导致公司经济损失;
                       可能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重要影响的其他缺陷。
一般缺陷          除上述规定的缺陷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在自我评价过程中,注意到公司在个别流程上还存在一般缺陷,但未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直接
影响。针对本报告期间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落实了相应整改措施,包括进一步修订与完善相关制度
和流程,进一步加强内控执行力度,进行整改。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自我评价过程中,注意到公司在个别流程上还存在一般缺陷,但未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直接
影响。针对本报告期间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落实了相应整改措施,包括进一步修订与完善相关制度
和流程,进一步加强内控执行力度,进行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去年的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在个别流程上还存在一般缺陷,但未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直接
影响。针对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按照整改计划进行了整改,并将持续跟进整改结果。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整体运行有效,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工作,发现内部控制存
在的一般缺陷并进行积极进行整改,使公司内控体系得到完善和优化。2019 年,公司将继续按照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运营实际,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增强公司风险
防控能力,保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已经董事会授权):Jean-Marc Dublanc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