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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标准股份: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7-06-07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董事朱寅先
生、赵旭先生、陈锦山先生,副总经理余守旗先生、黄玮先生、邓斌先生、原增
胜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璇女士的通知,上述人员分别在 2017 年 6 月
2 日、6 月 5 日、6 月 6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上述 3 个交易日内,公司部分董事、高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买入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49400 股,增持金额为 375365 元,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14%。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人             职务     本次增持 增持金额 本次增持前持 本次增持后持
                            数量(股) (元)  有数量(股) 有数量(股)
朱 寅      董事长               11300    86445         4500         15800
赵 旭      董事、总经理          5000       38300        1700               6700
陈锦山     董事、副总经理        5700       43548        3000               8700
余守旗     副总经理              5000       37625        2500               7500
黄 玮      副总经理              6900       51957        2300               9200
邓 斌      副总经理              5200       39884        2200               7400
原增胜     副总经理              5300       39856        2700               8000

郑 璇      董事会秘书、财        5000       37750        2300               7300
           务总监


    二、    本次增持目的及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行为,是公司董事及高管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
的认可,同时也是提升投资者信心的体现。本次增持资金均为上述人员的自有资
金。
    三、   本次增持的合法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   其他事项
    上述增持人员承诺,后续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