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股份: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7-06-07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董事朱寅先
生、赵旭先生、陈锦山先生,副总经理余守旗先生、黄玮先生、邓斌先生、原增
胜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璇女士的通知,上述人员分别在 2017 年 6 月
2 日、6 月 5 日、6 月 6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上述 3 个交易日内,公司部分董事、高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买入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49400 股,增持金额为 375365 元,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14%。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人 职务 本次增持 增持金额 本次增持前持 本次增持后持
数量(股) (元) 有数量(股) 有数量(股)
朱 寅 董事长 11300 86445 4500 15800
赵 旭 董事、总经理 5000 38300 1700 6700
陈锦山 董事、副总经理 5700 43548 3000 8700
余守旗 副总经理 5000 37625 2500 7500
黄 玮 副总经理 6900 51957 2300 9200
邓 斌 副总经理 5200 39884 2200 7400
原增胜 副总经理 5300 39856 2700 8000
郑 璇 董事会秘书、财 5000 37750 2300 7300
务总监
二、 本次增持目的及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行为,是公司董事及高管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
的认可,同时也是提升投资者信心的体现。本次增持资金均为上述人员的自有资
金。
三、 本次增持的合法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 其他事项
上述增持人员承诺,后续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