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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曙光股份:关于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延期办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49%股权转让手续的协议》的公告2018-01-31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18-006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延期办理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49%股
      权转让手续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1 月 12 日,公司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汽
车”)签署了《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书》。
    2017 年 2 月 28 日,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签署了《辽宁曙光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详见公司
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签
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和<投票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7-020)。上述协议约定曙光集团将其持有
的公司 97,895,000 股 A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49%)转让给华泰汽车。
    2018 年 1 月 29 日,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签署了《关于延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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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49%股权转让手续的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截止本协议签署日,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双方确认上市公
司 14.49%股权转让过户不存在任何重大障碍。
    二、鉴于上市公司已定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披露 2017 年度报告,
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双方同意在上市公司披露 2017 年度报告后两
个工作日内(2018 年 4 月 17 日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
上市公司 14.49%股权转让申请文件,确保 2018 年 4 月 20 日前完成
14.49%股权转让过户登记和公告。


    经公司进一步核实,华泰汽车与曙光集团未能在 2018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剩余 14.49%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工作的具体原因就是为了保
障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工作平稳过渡,按期完成曙光股份 2017 年度
财务审计和 2017 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告工作,双方一致同意延期进行
14.49%股份的转让过户。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
督促交易双方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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