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3 证券简称:曙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 公司收到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发布《关于 2018 年 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 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 额予以退还。 根据《通知》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 司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于近日收到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18,149,907.62 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退还将对 本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对本公司的损益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