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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曙光股份: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8-10-30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18-051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八条中关于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
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的
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
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应有 9 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高会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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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原有的《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议事规
则》部分条款做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第三条
    战略投资委员会由六名董事组成,     战略投资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第五条
    战略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战略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
由本公司总裁担任。                 名,由本公司董事长担任。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

会战略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战略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选举以下人员担任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具体如下:

    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共设五名委员,选举高会恩董事长为战略

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赵航独立董事、张宏亮董事、梁文利董事和马

宁董事为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设三名委员,选举徐志华独立董事为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高会恩董事长、赵航独立董事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设三名委员,选举赵航独立董事为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于敏独立董事、许绍军董事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设三名委员,选举于敏独立董事为审计委员

                                 2
会主任委员,徐志华独立董事、马宁董事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决定聘任梁文利先生为公司总裁,李全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

监,那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洪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

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符合胜任所

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

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一致同意以上高级管理人

员的聘任。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

司章程》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发展情况,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

程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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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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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梁文利,男,1967 年 5 月出生,大专文化。曾任丹东曙光车桥

总厂销售科长、丹东汽车改装厂供应科长、销售副厂长、厂长、辽宁

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乘用车事业部总经理,现任辽宁

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乘用车板块总经理。
    李全栋,男,1975 年 6 月出生,毕业于东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

本科学历。曾任丹东曙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辽宁曙光汽

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兼商用车事业部财务经理、财

务管理部部长,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那涛,男,1964 年 11 月出生,大学文化。曾任辽宁曙光汽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

    于洪亮,男,1973 年 4 月出生,大专文化。曾任辽宁曙光汽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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