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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曙光股份:九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8-10-30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18-05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九届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电话及电

子邮件方式向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

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七条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

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 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

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应有 3 名监事表决,实际表决 3 名,会议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于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 年修订)》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编制的 2018 年第

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

司 2018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

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