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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曙光股份: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06-28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19-021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有

8 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 8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四条底线”自查自纠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

案。

       根据辽宁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四条底线”自查自纠工作

的通知》{辽证监发[2019]114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成立了自查自纠

工作组,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公司能够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范要求进行规范运

作,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但也发现了基础会计工作和内控管

理方面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制定了整改计划,并将按照整改计划认真

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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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通过此次“四

条底线”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提高了对

公司治理的认识,发现了公司治理的薄弱环节,将督促公司按照整改

计划落实责任,认真整改,促进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实现持续健

康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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