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17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18-00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以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
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到会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月娥女士召集并主持。
一、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280,897,521.51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3,696,441.16 元提取 10%
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0,369,644.1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11,379,753.87 元,减去
2017 年已向股东支付的现金股利 51,232,730.45 元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620,674,900.81 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到目前公司发展所处阶段以及相关分配
政策,公司拟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0,273.8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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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 1.40 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 84,383,32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
次分配。同时,拟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0,273.8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18,082.14 万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变更为 78,355.94 万股。
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议案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八、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相关规定和公
司对自有资金管理现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更好
地平衡资金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公司拟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
民币5亿元。监事会同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总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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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 号)等文件的有
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公司激励基金计提与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增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层、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
司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公司凝聚力,形成推
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按照《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根据 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公司业绩情况,经公司财务部测算,拟提取基金总金额
700 万元,经薪酬委员会提议《激励基金计提与分配方案》,现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激励基金计
提与分配的相关事项。监事会同意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激
励基金计提与分配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了如下
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规范运作,2017 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 2017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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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监事会对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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