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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顺醋业: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01-30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0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监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由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的“纳千川稳健7号证券投资

基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于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5月5日以二级市

场买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643,000股,2016年6月份和2018年6月份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增持公司股份643,000股和385,800股,累计持有股份数量为1,671,800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由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公司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的“纳千川稳健7号证券投资基金” 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于2019年1月28日卖出公司股份86,300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783,559,400股)的0.01%,交易价格12.0038元,2019年1月29日卖出公司股份

1,585,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0%,交易价格11.6470元。
    近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北京纳千川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通知,由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共

同参与的“纳千川稳健7号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减持

公司股份事项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纳千川稳健7号证券投资基金

    产品委托人:张玉宏

    产品管理人:北京纳千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参与人基本情况:公司董事长张玉宏,副董事长聂旭东,董事兼总经理李国权,董

事杨晓康、杨永忠、高云海,独立董事任永平,监事会主席王仁贵,董秘魏陈云等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共同自愿参加纳千川稳健7号证券投资基金。

    二、减持股份的主要内容

    1、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的“纳

千川稳健7号证券投资基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于2016年2月26日至

2016年5月5日以二级市场买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643,000股,2016年6月份和2018年6月

份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增持公司股份643,000股和385,800股,累计持有股

份数量为1,671,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6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

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6)、《江苏恒

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6-021)和《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临2018-023)。

    2、由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共同参与

的“纳千川稳健7号证券投资基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于2019年1

月28日卖出公司股份86,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783,559,400股)的0.01%,交易价

格12.0038元,2019年1月29日卖出公司股份1,585,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0%,交

易价格11.6470元。

    三、 合规情况

    上述减持股份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买入,减持行为符合 《上

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细则》的规定。

   四、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