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沈阳茂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企业托管经营协议》及公司对外担保的 意见: 1、在进行事前审核后,鉴于本次关联交易本公司只向沈阳茂业置 业有限公司收取委托经营管理费用,不对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受托管理有 利于公司避免同业竞争问题。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2、公司对外担保,莱卡门的资产状况较好,具有债务偿还能力, 并且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符合公司利益。此次担保主 要是因商业城引进莱卡门代理的3个国际著名服饰品牌的需要,对商业 城增加销售收入有积极影响。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秦桂森、董秀琴、侯淑芬 2014 年 9 月 19 日 独立董事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