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 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 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秦桂森、董秀琴、侯淑芬 2014 年 10 月 30 日 独立董事签字: 秦桂森 董秀琴 侯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