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我们作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提出关于聘任陈哲元先生为公司总裁,提出 如下意见: 1、聘任陈哲元先生的提名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2、陈哲元先生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该同志个人履历,未发现 有违《公司法》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况。 3、经了解,陈哲元先生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总 裁职责的要求。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秦桂森、董秀琴、孙庆峰 2017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