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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商业城:独立董事意见2018-06-06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我们作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聘任陈哲元先生为公司总裁,佟雅娟女

士为公司副总裁,钟静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晓霞女士为财务总监的

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1、聘任以上高管人员的提名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2、以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以上同志个人履历,未

发现有违《公司法》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

    3、经了解,以上高管人员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符合总裁、

副总裁和财务总监职责的要求。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