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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酒钢宏兴: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2017-08-08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17-023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 年 8 月 22 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07         酒钢宏兴              2017/8/15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此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过
程中,需对议案 1 及议案 2(详见原会议通知 二、会议审议事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
单独计票。因此,将上述两项议案更正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7 年 8 月 5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 年 8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嘉峪关市酒钢宾馆八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8 月 22 日
                      至 2017 年 8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聘任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   关于预计 2017 年下半年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5)人
3.01 阮 强                                                     √
3.02 王建元                                                    √
3.03 郭继荣                                                    √
3.04 胡桂萍                                                    √
3.05 冯宜鹏                                                    √
4.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4.01 袁宝生                                                    √
4.02 刘先军                                                    √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

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聘任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17 年下半年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事
  2
       项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3.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3.01        阮 强                                                               股
3.02        王建元                                                              股
3.03        郭继荣                                                              股
3.04        胡桂萍                                                              股
3.05        冯宜鹏                                                              股
4.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4.01        袁宝生                                                              股
4.02        刘先军                                                              股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