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关于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及其他办社会职能资产的公告2019-01-15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19-001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及其他办社会职能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
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 号)、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
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 号)等
文件精神和甘肃省政府国资委有关政策、部署和指导意见精神,为积极落实国家
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相关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有序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将公司所
办“三供一业”及其他办社会职能资产整体分离移交给嘉峪关市政府。具体情况
如下:
一、分离移交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
同时移交其所属的“三供一业”资产,为统一部署、简化相关程序,公司将在履
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委托酒钢集团整体办理相关资产移交手续。根据酒钢集团和嘉
峪关市政府签订的《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供一业”总体分离移交
框架协议》及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市
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和办市政职能分离移交资产划转的批复》(甘国资发产
权〔2018〕493 号)文件精神,公司此次移交的供水系统、供电系统、供热系统、
供燃气系统、小区物业及其他办社会职能系统共涉及资产账面原值 3.36 亿元,
累计折旧 1.85 亿元,账面净值 1.51 亿元。主要如下:
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及其他办社会职能资产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资产类别 项目数 移交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管道 (给排水) 75 1,508.72 1,263.31 245.42
1 供水
机器设备 (给排水) 25 809.50 603.08 206.42
序号 项目 资产类别 项目数 移交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大型工器具(给排水) 1 1.18 1.02 0.16
管道 (供电) 29 350.37 292.46 57.91
2 供电
机器设备(供电) 51 1,620.91 1,414.67 206.25
管道(供气) 15 181.75 167.95 13.80
3 供气
机器设备(供气) 5 62.62 52.44 10.18
房屋建筑物(供热) 13 860.25 461.52 398.73
管道(供热) 44 10,326.45 7,072.39 3,254.06
4 供热
机器设备(供热) 92 4,225.72 3,250.01 975.71
大型工器具(供热) 0.59 0.51 0.080295
5 物业 物业 7 1,710.46 1,396.25 314.20
绿化园林 1 10.62 9.17 1.45
办社会 绿化园林土地 4 11,080.93 2,278.11 8,802.82
6
职能 水上乐园资产 4 83.87 78.86 5.01
水上乐园土地 1 747.46 142.81 604.65
7 其它 剥离涉及车辆 3 70.93 52.97 17.96
总计 370 33,652.33 18,537.53 15,114.81
二、相关账务处理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
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 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
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 号),以及甘肃省政府和嘉峪
关市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公司所属“三供一业”及其他办社会职能资产在审计
评估后,采取无偿划转方式,一次性整体移交,公司将按相应比例核减国有权益。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三供一业”及其他办社会职能资产以无偿划转方式整体分离移交,
将减少公司资产账面原值 3.36 亿元、累计折旧 1.85 亿元、账面净值 1.51 亿元,
同时减少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1.51 亿元。
2、本次实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后,从长远看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降
低公司成本费用,促进公司轻装上阵,进一步集中精力聚焦主业,提高核心竞争
力。同时,有利于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彰显公司社会责任担当。
四、其他事项
1、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一
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及其他办社会职能资产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此次“三供一业”及其他办社会职能资产分
离移交属于落实国务院、省、市等政府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
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有利于公司轻装上阵,集中精力
聚焦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2、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事项账务处理还需报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备案,
并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最终财务处理结果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5 日
备查文件:
1、酒钢宏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酒钢宏兴独立董事关于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及其他办社会职能资产的
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