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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泰股份: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修订版)2019-01-12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修订版)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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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其所属部门(办公室、人力
资源部、财务部、物资采购部、生产部、研发中心、法律部、设备基建部、销售
中心、信息中心、证券部、审计部),下属子公司东营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广东
华泰纸业有限公司、河北华泰纸业有限公司、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东营华泰
清河实业有限公司、安徽华泰林浆纸有限公司、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所属部门。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
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了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相应的
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
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
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
营决策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依法履行职责;经理层
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三会
一层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同时,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都由 3 名成员组成,且独立董事各占 2 名,
战略委员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由具有会
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
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2)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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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设立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物资采购部、生产部、研发中
心、法律部、设备基建部、销售中心、信息中心、证券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
公司的各个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能够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层的领导
下规范运作。公司已形成了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
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3)内部监督
      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并及时加以改进的过程。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负责对评估意见进行监
督和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监事会、独立董事行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监督职权。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定
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进一步强化了风险管理职能,
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公司内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根据法律法规、行业
规范和公司章程、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公司整体、内部各单
位及全资子公司的财务收支、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对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
评价,并针对审计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改进建议及整改情况等形成审计报告,
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报。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制定了《人事管理制度》、《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和《工效挂钩考核政
策》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
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
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
升员工素质。公司在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的同时,
积极营造适合人才竞争和发展的企业文化氛围,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
念,为高素质人才提供发挥才智、实现价值的平台的机会。
   (5)企业文化
   公司建立了明确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并以书面形式总结并记录形成华泰理
念。企业文化以“产业报国,造福社会”为使命,以“诚实守信,利益共享”为
经营理念,以“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产品,为员工创造更幸福的生活”为核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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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观,以“敬业拼搏,永不满足”为企业精神。同时,公司通过华泰展厅、公司
网站、今日华泰月刊、华泰人报、员工手册等渠道,对内外部进行宣传,展现企
业文化,使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得到有效履行。
   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使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
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的过程,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公司按照既定的经营
目标和发展策略,结合不同发展阶段的业务拓展情况,合理确定公司整体风险承
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在充分调研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
准确识别影响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内部风险因素和外部风险因素。公司在识别内
部风险时,重点关注下列因素在各流程中导致的风险:
   (1)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
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2)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3)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4)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5)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6)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公司制定了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如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合同管理办法、各类资金管理办法等,并设立了
相应的机构保证内控制度的执行。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
发生的严重性及可能性,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
制的风险,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公司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依据风险的重要性水平,运用专业判断,按照风
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及其对公司影响的严重程度进行风险排序,确定必须重点关
注的重要风险。
   3、控制活动
   结合风险评估,公司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
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公司的主要控
制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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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职位设置控制
    通过制度、组织结构与岗位职责等的规定,保证业务审批与业务实施的职位
相分离、业务实施与相关信息记录相分离。对业务实施中的各个环节中的不相容
职务,如销售管理与销售、采购招标与采购实施等进行识别,并通过流程规定和
岗位设置与职责,保证不相容职位相分离。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授权审批控制体系,《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 法》、《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总经理在经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变更
公司形式等重要事务的审批权限,对公司各项活动的授权和审批进行明确规定,
进行内部控制。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在公司的财务管理各项制度中,对会计核
算、费用、 存货、预算、发票等内部管理及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的会计
事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核算及时准确。
    (4)财产保护控制
    对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公司的主要资产建立了管理制度
和相关操作流程,保证公司的各项资产有确定的管理部门、完善的记录、公司的
各项资产通过定期盘点与清查、与往来单位进行核对与函证等账实核对措施,合
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5)预算控制
    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对公司年度预算与季度与月度预算分解进行
审定后下达实施,并通过年度决算考核,对公司运营绩效进行计划控制。
    (6)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定期讨论有关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公司还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产销协调、生产物
流、研发项目和年度、季度专题会议,及时解决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实行利润与业绩挂钩的考核制度,并通过签订年度任务书及年度工作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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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考核,对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并制定了《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销售业务管理办法》,通过以上办法,对业务部门员工的业绩进行考评
和激励,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奖金以及职务晋升、降级、调岗、辞
退等的依据。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已建立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明确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发生的需要进行信息沟通的事项及沟通程序,确保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同时明确了内
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有效规范了公司
内部经营信息的传递秩序。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各业务部门通过各种例会、数据
分析会等管理方式保证公司的有效运行。
   公司规定了各部门在信息收集、传递、沟通等方面的职责和权限,为向管理
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务报告,并通过 ERP 系统、OA 信息系统、公司内网及邮件
系统的使用,使用信息系统各功能模块的人员能恪尽职守、勤勉工作,有效履行
职责,保证公司的制度更新、重大业务信息等及时、有效传递。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
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
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

                                   6
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但不超过 5%,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5%,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
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不超过 1.5%认定
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
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
响;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3)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
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
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
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但不超过 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
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5%但不超过 1.5%的,则

                                   7
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
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
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以上定量标准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作适当调整。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 1 项。
    (1)缺陷性质及影响
    2014 年度内,公司向华泰集团提供短期资金拆借且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属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内部
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应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2014 年度公司向华泰集团拆借资金占用余额最大金额为 4.45 亿元,占 2014 年
末公司资产总额 170.66 亿元的 2.6%,属于财务报告重大缺陷。上述重大缺陷已
经进行了整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的影响。
    (2)缺陷整改情况
    公司已将向华泰集团提供短期资金拆借事项登记入账,对资金管理相关的流
程进行整改,并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该事项及其影
响已经消除。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董事长:李晓亮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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