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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2019-01-12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函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股

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

董事会提供的所有相关会议资料,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拟提交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进行事前审核,发表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收购华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营市联成化

工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事项有助于公司整合化工资源,进一步

做大做强化工产业,减少潜在同业竞争,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

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



                              独立董事:刘俊彦、王莉、王泽风

                                        2019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