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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华化学:关于董事会秘书取得任职资格证明的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 2019-55 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取得任职资格证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0日,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立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由于李立民先生当时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明》,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后,
聘任正式生效(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的临2019-29号公告)。
    2019年5月,李立民先生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20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
次会议决议,李立民先生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起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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