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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高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3-23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 2017-012
债券代码: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
计处理规定》(以下简称“《增值税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项目间的调
整,不影响损益,不会对公司2016年5月1日前和以前年度相关报表项目进行追溯
调整。
    根据《增值税规定》,从该文件发布之日即2016年12月3日起实施。2016 年5
月1日至《增值税规定》发布实施之间发生的交易按《增值税规定》进行调整。公
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
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
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增加35,093,818.87元,“管理
费用”项目减少35,093,818.87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度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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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变化而变更,本次调整只
是损益项目间的调整,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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