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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高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2018-04-12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根据公司提
供的资料,对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追认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持续经营的需要,
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合理的,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
安排情况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
生产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购买标的股权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因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购买标的股权未完成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平高
集团有限公司需要向公司以现金方式补偿 1,543.81 万元,补偿金额是按照公司
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计算确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
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向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
天津平高业务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公司为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天津平高业务发展,
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