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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家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21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 2018-022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7年财政部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7〕30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
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对公司净损益、总资产、净资
产不产生影响,仅涉及以前年度的重分类追溯调整。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
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
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
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7〕3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报表格式的发布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8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和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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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 号对公司净损益、总资产、
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仅涉及以前年度的重分类追溯调整。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2017 年 1 月 1 日
本集团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
府补助等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计入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收益项目,2016 年度的比较财
务报表未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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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将 2017 年度处置固定资产和              资产处置收益       -1,285,393.80
无形资产产生的利得和损失计入资                                     -202,081.44
                                              营业外收入
产处置收益项目。2016 年度的比较
                                              营业外支出         1,487,475.24
财务报表已相应调整。


本集团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均未           持续经营净利润      200,980,658.86
发生的终止经营但按照准则的列报
要求,增加右述两行报表项目。               终止经营净利润                      -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上述两项
准则和财会〔2017〕30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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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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