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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都航空: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5-09-08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316)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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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15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14:00
     二、会议地点:南昌市鼎昇酒店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更换董事的议案。
     四、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五、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六、宣布投票表决结果、股东大会决议
     七、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公司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董事、记录员签署会议记
录
     九、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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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都航空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议案
 一


                 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含 19 亿元)的中期
票据,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发行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含 19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
准;
     3、发行期限:拟注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
     4、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航空城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偿还银行
贷款;
    6、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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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一)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
规、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向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金额及发行期限。
   (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
其他人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如下具体事宜: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
会及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情
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中期票据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
数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2、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中期票据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
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聘请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
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
   4、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
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
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5、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
其他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三)上述股东大会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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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次拟中期票据发行履行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
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


 洪都航空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议案
 二
                 关于公司更换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郗卫群先生和张波先生因工作变动,已向公司提交辞去公司董事
职务的申请书。郗卫群先生和张波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勤勉尽职,认真履行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做出了
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大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
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选举王树军先生、张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王树军先生、张弘先生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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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树军先生:男,1976 年出生。2000 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学
士学位,2000 年至 2004 年期间任职于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
司,自 2004 年起加入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业务经理。
    张弘先生:男,1962 年 9 月出生,1984 年毕业于南京华东工程学院,
2005 年获西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历任中航工业江西洪都航空工业有限责
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科技委主任、董事,现任中航工业洪都公司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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